关于对新课改实验教师表彰的决定
屯小各办公室:
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,我校一年级全体教师积极投身新课改实验工作。他们大胆尝试,努力实践,在课堂教学、课后反思、考试改革、评价探索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得到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注和肯定,为我校新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。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,本着精神奖励为主、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,对一年级教师徐大丽、王玲、戴忠玲、赵民、徐雪燕、马燕、华铮、叶晔、董湘平、宋贤才等十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,并给每位同志颁发奖金100人民币。希望全校教师积极学习新课程理念,并以此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,不断取得新的成绩。
合肥市屯溪路小学
2003.10.25


